1、资金基本情况
本专项资金从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扶持产业技术联盟、补贴企业研发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标准化实施。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支持方式与额度
对企业的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活动,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技术政策和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项目的项目研发、中试及产业化提供不超过50%的研发费用补助或贷款贴息,最高200万元。
企业知识产权:
(1)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实施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
(2)对制定、实施专利战略取得成效的企业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
3、支持领域
(1)专利成果转化专项;
(2)企业实施专利战略专项。
4、企业申报条件
(1)专利实施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申请企业必须是海淀区创新企业(申请企业专利战略资金同时必须是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北京市及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的产业发展导向,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2)、申请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晰,掌握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取得实质成果,为推动行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同时在资产规模、资金能力、科技力量、产业基础、市场能力等方面具备较好基础,确保项目顺利执行。
3)、申请企业具备实施专利技术的基本物质保证,具备必要的生产科研设备和生产场地,以及必要的自有资金。
4)、具备实施专利技术的科研人员和开拓市场人员。
5)、申请企业为专利权利人。
(2)专利成果转化实施资金支持的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2)、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较好市场前景;
3)、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环保与节能等领域。
(3)企业专利实施战略资金支持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并形成有效运行机制;
2)、企业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应用工作,并制定了适合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3)、自主研发能力强,企业的专利数量应与其经济规模相匹配,近三年专利申请总量在本行业领先或者本行业重要核心技术;
4)、自主知识产权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产品销售收入在同行业领先,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同类产品前列;
5)、企业有明确的产品海外拓展战略,在所属技术领域面对跨国公司有激烈竞争的;
6)、企业需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作制定企业专利战略,并签订相关合同的。
5、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
(1)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填报企业及项目信息,提交进行项目名称预审核。
(2)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指定受理地点(或通过指定网站申报)。
(3)受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审批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批。
(5)网上公示支持项目名单。
(6)网上公布各申请项目的审批结果。
海淀园管委会依据项目审批有关规定,受理企业依照规定提交的项目申请,分批次对项目进行审核,并与区有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不对项目重复予以支持。
具体内容见:http://www.zgcbj.org.cn/info_show.jsp?op=op_browse&&record_id=78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