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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1998年7月提出建立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社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为主要目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并于1999年5月21日批准了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近十年,创新基金通过81亿元的国家财政资金,支持了1.3万多个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含西部欠发达地区试点项目)、重点创新项目,其中一般创新项目有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其他类别均为无偿资助支持方式:
贷款贴息:对已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的创新项目,原则上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以扩大生产规模。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企业须有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创新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创新基金项目实施过程的综合管理。
具体内容见:http://www.zgcbj.org.cn/info_show.jsp?op=op_browse&&record_id=78381 |